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3812.“拉班对他说,你实在是我的骨肉”表在真理上和良善上的结合。这从“你实在是我的骨肉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你实在是我的骨肉”是指结合。当提到属于同一家庭,或同宗族,或有某种关系的人时,古人习惯说“我的骨,我的肉”(参看157节);这就为何这句话表示结合。它表示在真理上和良善上的结合,原因在于,一切属灵的结合都通过它们实现,一切属世的结合都与它们相关。此外,“骨和肉”表示人的自我:“骨”表示其认知的自我,“肉”表示其意愿的自我。因此,“骨”表示真理上的自我,因为真理属于认知;而“肉”表示良善上的自我,因为良善属于意愿(148, 149节)。、
关于人的自我,一般来说,自我有两种:一种是地狱的自我,一种是天堂的自我。地狱的自我是人从地狱那里所获得的,而天堂的自我是从天堂,也就是经由天堂从主那里所获得的。因为一切邪恶和由此衍生的一切虚假,都是从地狱流入的;而一切良善和由此衍生的一切真理都是从主流入的。人们通过信之教义都知道这一点,但几乎不到百万分之一的人相信。因此,人将从地狱所流入的邪恶归给自己,变成自己的,从主所流入的良善打动不了他,因而可以说无法在他里面占据一席之地。人之所以不相信邪恶自地狱流入,良善自主流入,是因为他被自我之爱主宰了;这爱自带这种不信,并且当此人被告知一切事物从其它某个地方流入到他里面时,这爱甚至会勃然大怒。故这就是为何人的整个自我无非是恶的原因(参看210, 215, 694, 731, 874-876, 987, 1023, 1044, 1047节)。但当人被对邻之爱和对主之爱,而不是被自我之爱所主宰时,他就会相信邪恶来自地狱,良善来自主;因为这爱自带这种信仰。因此,人从主接受天堂的自我(参看155, 164, 731, 1023, 1044, 1937, 1947, 2882, 2883, 2891)。
在这两种意义上,该自我由“骨和肉”来表示。所以,在圣言中,“骨”表示真理,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;“肉”表示良善,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。“骨”的这种含义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,以赛亚书:
耶和华也必时常引导你,在干旱之地,使你的灵魂满足,骨头强壮;你必像有水浇灌的园子。(以赛亚书58:11)
“使骨头强壮”表给认知的自我带来生命,也就是以聪明启示它。因此,经上说“你必像有水浇灌的园子”,“园子”表示聪明(参看100, 108, 1588节)。又:
那时,你们要看见,心中快乐,你们的骨头必得滋润,像嫩草一样。(以赛亚书66:14)
“骨头必得滋润,像嫩草一样”具有同样的含义。
耶利米哀歌:
拿细耳人比雪纯净、比奶更白;他们的骨头比红宝玉更红,像光润的蓝宝石一样;他们的面貌比黑色更黑,以致在街上无人认识;他们的皮肤紧贴骨头,枯干如同槁木。(耶利米哀歌4:7-8)
“拿细耳人”表属天之人(3301节)。“比雪纯净、比奶更白”表他拥有属天真理。由于这真理源自善之爱,故经上说“他们的骨头比红宝玉更红”。“纯净”和“白”论及真理(3301节),“红”论及良善(3300节),“红宝石”论及源自良善的真理(114节)。“他们的皮肤紧贴骨头”描述了爱之属天事物的一种变化状态,即骨头上没有肉,也就是不再有任何良善,因为那时,一切真理都变得像皮包骨,“枯干如同槁木”。
以西结书:
要向这叛逆之家设比喻对他们说,主耶和华如此说:安上一口锅,放好了,就倒水在锅里;将肉块,就是一切肥美的肉块,腿和肩都聚在其中,拿美好的骨头把锅装满;取羊群中最好的,锅底下还有骨头的炉子,把骨头煮在锅中。(以西结书24:3-5,10)
“锅”表向良善与真理所施的暴力,这就为何它被称为“流人血的城”(24:6)。“将肉块,就是一切肥美的肉块,腿和肩都聚在其中”是指肉,肉表示良善。装满锅的“美好的骨头”表真理,“骨头的炉子”表对真理的情感。“把骨头煮在锅中”表向真理所施的暴力。谁都能看出,这个比喻隐藏着神性奥秘,这些奥秘绝不可能为人所知,除非知道“锅”、“肉块”、“腿和肩”、“美好的骨头”、“骨头的炉子”和“煮”在内义上是什么意思。弥迦书:
你们不当知道公平吗?你们恶善好恶,从他们身上剥皮,从他们骨头上剔肉。吃我民的肉,剥他们的皮,打折他们的骨头,分成块子像要下锅,又像釜中的肉。(弥迦书3:1-3)
此处的含义也一样。
以西结书:
他以耶和华的灵带我出去,将我放在峡谷中,这峡谷遍满骸骨。他对我说,这些骸骨能活过来吗?他又对我说,你向这些骸骨发预言,对它们说,枯干的骸骨啊,要听耶和华的话!主耶和华对这些骸骨如此说:看哪,我必使气息进入你们里面,你们就要活了。我必给你们加上筋,使你们长肉,又将皮遮蔽你们,使气息进入你们里面,你们就要活了。我正说预言的时候,骸骨全都聚起来,一骨对一骨。我观看,看哪,骸骨上面有筋,长了肉,又有皮包在上头;只是它们里面还没有气息,气息进入骸骨,它们便活了,并且用脚站起来。(以西结书37:1, 3-8, 10)
这总体上论及外邦人当中教会的重新建立,具体地论及个体的重生。“枯干的骸骨”表认知的自我,这自我在从主接受良善的生命之前,是没有生命的;但良善的生命使它活过来,或带给它生命。主使骸骨上面所长的肉是指意愿的自我,这自我被称为天堂或属天的自我,因而这肉表示良善。“灵”表主的生命,当这灵流入人的良善,也就是他在自己看来似乎出于其自我所意愿和所行的良善时,在这种情况下,这良善就活过来了,真理也通过这良善活过来了;于是从枯干的骸骨中便造出一个人来。
诗篇:
我的骨头都脱了节,我心变得像蜡,我的骨头,我都能数过。他们在他们中间分我的外衣,为我的里衣拈阄。(诗篇22:14,17-18)
这论及主在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试探;神性真理是主自己的,故被称为“我的骨头”;神性良善也是主自己的,故被称为“我心”。因为“心”表良善(参看3313, 3635节)。由于“骨头”表这些真理,所以数骨头表示想要通过推理和虚假驱散它们,因此经上紧接着说“他们分我的外衣,为我的里衣拈阄”;因为“外衣”也表真理,不过是更外在的那种(297, 1073, 2576节)。“分外衣,为里衣拈阄”的含义和马太福音(27:35)中的一样。又:
我的灵魂必因耶和华快乐,因祂的救恩高兴。我的骨头都要说,谁能像你?(诗篇35:9-10)
显然,就属灵之义而言,“骨头”表认知的自我。又:
求你使我听到欢喜快乐,使你所压伤的骨头可以踊跃。(诗篇51:8)
“使你所压伤的骨头可以踊跃”表示试探之后藉着真理的重造。
由于“骨头”表示认知的自我,或真理方面的自我,并且就至高意义而言,表示神性真理,也就是主的自我,故经上要求在逾越节,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。对此,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:
应当在一个房子里吃,不可把一点肉从房子里带到外头去。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。(出埃及记12:46)
另一处:
一点不可留到早晨,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。(民数记9:12)
就至高意义而言,“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”表示不可向神性真理施暴;就代表意义而言,表示不可向与任何良善相联的真理施暴;因为良善的性质和良善的形式都取决于真理,真理是良善的支撑,如同骨头是肉的支撑。
圣言,也就是神性真理本身,使死人复活。这一事实由被抛在以利沙的坟墓里,一碰着以利沙的骸骨就复活站起来的那人来代表(列王纪下13:21)。以利沙代表主的神性真理,或圣言(参看2762节)。“骨头”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自我的虚假,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,耶利米书:
到那时,他们必将犹大王的骸骨和他首领的骸骨、祭司的骸骨、先知的骸骨,并耶路撒冷居民的骸骨,都从坟墓中取出来,抛散在日头、月亮,和天上的万象之下,就是他们从前所喜爱、所事奉的。(耶利米书8:1-2)
以西结书:
我也要将以色列人的尸首放在他们的偶像面前,将你们的骸骨抛散在你们祭坛的四围。(以西结书6:5)
摩西五经:
神领他出埃及,他似乎有野牛之力。他要吞吃做他敌人的列族,折断他们的骨头,用箭射透他们。(民数记24:8)
列王纪:
约西亚王又打碎柱像,砍下木偶,将人的骨头充满了那地方。他将坟墓里的骸骨取出来,烧在坛上,污秽了坛;又将那里邱坛的祭司都杀在坛上,并在坛上烧人的骨头。(列王纪下23:14, 16, 20)
摩西五经:
凡在田野的地面上碰过被刀剑杀的,或是死人,或是人的骨头,或是坟墓的灵魂,就要七天不洁净。(民数记 19:16, 18)
由于“骨头”表虚假,“坟墓”表包含它们的邪恶,而伪善或假善就是表面看似良善,内在却因虚假和亵渎的事物而腐烂的邪恶,故主在马太福音中说:
文士和法利赛人,假冒为善的人哪,你们有祸了!因为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,外面好看,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。你们也是如此,在人前,外面显出公义来,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邪恶。(马太福音23:27-28)
由上述经文明显可知,“骨头”表示认知的自我,无论是真理方面的还是虚假方面的。
3994.“从羔羊中挑出一切黑色的羊”表属于“拉班”所表之良善的纯真自我。这从“黑色”和“羔羊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黑色”是指自我,如刚才所述(3993节);“羔羊”是指纯真,如下文所述。至于“羔羊中黑色的羊”所表示的纯真自我,情况乃是这样:为了成为良善,一切良善必包含纯真。缺乏纯真的仁爱不是仁爱,没有纯真的对主之爱更不可能存在。因此,纯真是爱与仁,因而是良善的绝对本质要素。纯真的自我在于用心而不是用嘴知道、承认并相信:除了邪恶,没有什么东西来源于人的自我,一切良善皆来源于主;因此这种自我完全是黑的,也就是说,不仅其意愿的自我,就是邪恶,是黑的,而且其理解或认知的自我,就是虚假,也是黑的。当人发自内心承认并相信,主以良善与真理流入,将天上那又白又亮的自我逐渐灌输到他里面。没有人能真正谦卑下来,除非这种承认和信仰存在于他心里面;当它们存在时,他便处于自我消灭,甚至处于自我厌恶,因而不再沉浸于自我;在这种情况下,他处于适合接受主之神性的状态。主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以良善与真理流入一颗谦卑和痛悔的心。
这就是此处雅各为自己所选“羔羊中黑色的羊”所表示的纯真自我;而“羔羊中白色的羊”则表示被置于善行中的自我功德,“白”表示功德,如前所述(3993节)。雅各之所以不这样选择,是因为它违背纯真。事实上,凡将功德置于善行中的人,都承认并相信一切良善皆源于他自己,因为他在所行的良善中关注他自己,而非关注主,并因此基于这种功德而寻求回报。由于同样的原因,与自己相比,他也会蔑视他人,甚至谴责他们,进而在同等程度上背离天上的次序,也就是背离良善与真理。由此可见,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若含有纯真在里面,绝无可能存在;因此,没有人能进入天堂,除非他里面有某种程度的纯真,正如主所说的:
我实在告诉你们:凡要承受神国的,若不像小孩子,断不能进去。(马可福音10:15;路加福音18:17)
在圣言中,此处和别处的“小孩子”均表示纯真。关于该主题,可参看前面的相关论述,即:小孩子不是纯真,纯真居于智慧中(2305, 3494节);小孩子纯真的性质和智慧之纯真的性质(2306, 3183节);以及当主以纯真和仁爱复活人的自我时,这自我的性质(154节);纯真使得良善成为良善(2526, 2780节)。
“羔羊”表示纯真,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,从中引用以下经文来证实这一点:
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,豹子与山羊羔同卧;少壮狮子与牛犊并肥畜同群;小孩子要牵引它们。(以赛亚书11:6)
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国度,以及其中平安和纯真的状态。“豺狼”表示那些反对纯真的人;“羊羔”表示那些处于纯真的人。同一先知书:
豺狼必与羊羔同食,狮子必吃草与牛一样,尘土必作蛇的食物。在我圣山的遍处,这一切都不伤人、不害物。(以赛亚书65:25)
和前面一样,“豺狼”表示那些反对纯真的人;“羊羔”表示那些处于纯真的人。由于“豺狼”和“羊羔”是对立面,故主也对祂所差出去的七十个人说:
看!我差你们出去,如同羔羊在豺狼中间。(路加福音10:3)
摩西五经:
耶和华使他从磐石中咂蜜,从坚石中吸油;也吃牛的奶油、羊的奶、巴珊人所出的羊羔和公绵羊的脂油。(申命记32:13-14)
此处在内义上论述的是古教会的属天品质,“羊羔的脂油”表示纯真的仁爱。
在原文,“羔羊”有各种名字,以此表示不同程度的纯真;因为如前所述,一切良善若要成为良善,必须含有纯真在里面。真理也必须如此。此处(创世记30:32)用于“羔羊”的这个词和用于“绵羊”的是同一个(如利未记1:10; 3:7; 5:6; 17:3; 22:19;民数记18:17);这个词就表示属于仁之信的纯真。别处则用了不同的词,如以赛亚书:
你们当将羊羔奉给那地掌权的,从西拉往旷野,送到锡安女子的山。(以赛亚书16:1)
在同一先知书中又用了不同的词:
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,祂的膀臂必为祂掌权。祂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,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怀中,温柔引导那乳养小羊的。(以赛亚书40:10-11)
“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怀中”表示那些处于含有纯真的仁爱之人。
约翰福音:
当耶稣向门徒显现自己时,祂对彼得说,约拿的儿子西门,你爱我比这些更深吗?彼得对祂说,主啊,是的,你知道我爱你。耶稣对他说,你喂养我的羔羊。耶稣第二次又对他说,约拿的儿子西门,你爱我吗?彼得对祂说,主啊,是的,你知道我爱你。耶稣对他说,你牧养我的羊。(约翰福音21:15-16)
在此处和别处,“彼得”都表示信(参看创世记18章和22章的序言,以及3750节)。由于信仰不是信,除非它由对邻之仁产生,因而由对主之爱产生;仁与爱也不是仁与爱,除非它们由纯真产生。这就为何主先问彼得爱不爱祂,即信里面是否有爱,然后说“喂养我的羔羊”,也就是牧养那些拥有仁爱的人。
主就是存在于其国度中的纯真本身,因祂是一切纯真的源头,故祂被称为“羔羊”;如约翰福音:
次日,施洗的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,就说,看哪,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罪孽的。(约翰福音1:29, 36)
启示录:
这些人与羔羊争战,羔羊必胜过他们,因为祂是万主之主,万王之王。同着羔羊的,是蒙召被选的。(启示录17:14等;5:6; 6:1, 16; 7:9, 14, 17; 12:11; 13:8; 14:1, 4; 19:7, 9; 21:22-23, 26-27; 22:1,3)
众所周知,就至高意义而言,逾越节的羔羊是指主;因为逾越节表示主的荣耀,也就是将神性赋予人身;就代表意义而言,它表示人的重生。事实上,逾越节的羔羊那为重生的本质特征的,就是仁爱;因为若不通过含有纯真在里面的仁爱,没有人能重生。
由于纯真是主国度中的首要事物,是那里的属天之物本身,还由于祭物和燔祭代表主国度的属灵和属天事物,所以主国度的要素本身,也就是纯真,由“羔羊”来代表。这就是为何常献或每天献的燔祭要用羔羊,早晨献一只,黄昏的时候献那一只(出埃及记29:37-39;民数记28:3,4),安息日献两只(民数记:9, 10),在所定节期要献上更多羔羊(利未记23:12;民数记11, 14, 19, 27; 28:1-31)。产妇满了洁净的日子后,之所以要献上羊羔为燔祭,一只雏鸽或一只斑鸠为赎罪祭(利未记12:6),是为了可以代表婚姻之爱的果实的符号,因为婚姻之爱就是纯真(参看2736节),还因为“婴儿”表示纯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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